各小班、各贷款同学:
现将在校生(含2018级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流程
1. 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将受理回执单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3日17:00-18:00上交学院7-804办公室,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学号及贷款金额、联系电话。
2.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办理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同学,本人持贷款回执二维码(打印或者电子均可)直接到学生事务中心(第1教学楼)办理回执。
3. 省外其他银行(除国开行)
办理四川省外农信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将相关材料(受理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3日17:00-18:00上交学院7-804办公室,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学号及贷款金额、联系电话。
三、工作要求
1.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只需将“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交至学院,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本人保存。
2.省外其他银行(除国开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将回执单完整地交至学院(请勿裁剪回执单),由学院直接交至学生事务中心签章;
3.小班于9月3日前将《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文件以“小班名称—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统计表”命名)发送到邮箱:2428809536@qq.com。
3. 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如办理了2018-2019学年生源地贷款,学生可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 新生、在校生办理了2018-2019学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需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
5.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院党委办公室张宇老师:028-86290993。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