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省教育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备党员义务、预备期满转正、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说明
(一)预备党员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二)预备期满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三)延长预备期情形和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只延长一次,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教育和考察的。
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自延长期满后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若存在以下情况,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预备期满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或放弃转正;
2、在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
3、犯有严重政治错误;
4、已延长预备期,经过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并且不思悔改。
5、预备党员及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二、工作具体安排
(一)11月26日以前
1、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应在一年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最迟应在预备期满一个月之内提出。
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中,应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
(二)11月26日—12月2日
1、党支部对申请对象进行群众调查
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广泛收集申请对象一年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入党介绍人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同时支部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可在其同学,班主任,导师,课题组其它成员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应当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党支部应将群众考察结果如实记录。
2、支委会评定
支部委员会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分析,充分讨论,形成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三)12月3日
1、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基本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学生党支部一般由副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3)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5)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转正。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可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但不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6)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四)12月4日—12月9日
1、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批,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2、材料的整理收集
公示结束后,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对党员转正材料整理、存档。
中共90011金沙诚信为本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