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90011金沙诚信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2021年春季项目入驻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科研成果转化和提升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能够将专业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拥有已被认可且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三)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四)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校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五)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成熟期项目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好登记手续。
二、入驻程序
(一)材料提交:学院收齐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提交电子档及纸质档(一份):①《90011金沙诚信为本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申请表》(附件1);②项目负责人简历;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复印件(图片清晰,无马赛克);④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扫描件和复印件(图片清晰,无马赛克);⑤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复印件(若无可不交,图片清晰,无马赛克);
2.提交电子档材料:①《90011金沙诚信为本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2);②《90011金沙诚信为本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成员信息表》(附件3);③项目成员集体照(高清);④项目创业计划书;⑤项目管理制度;⑥项目章程。
(二)评审公示:经过招生就业处初步审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后(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对评审入围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项目入孵: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按照《90011金沙诚信为本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
三、 其他事宜
(一)项目自行选择是否申请办公位及办公位数量,申请办公位的项目需按照每周最低办公时长要求进行打卡;
(二)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及“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三)联系方式:答疑QQ群:469017862 李莉亚 0835-2882501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