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通知
全院2015-2017级小班:
现将2017-2018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基本条件:①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②未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等级为B+及以上;④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⑤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1.优秀学生
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25%。
优秀学生的评定,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参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获评人选。
2.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50%。
小班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有3/4以上同学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参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在得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员半数的人选中,得票数由高到低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度内不兼得。
3.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成绩(必修加权)75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数;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达到9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二、 时间安排:
9月19日下午5:00-7:00:各小班务必将班主任签字的附件1《优学优干优班拟评情况统计表》提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7-804),电子汇总表发送邮箱:3483499242@qq.com(发邮箱时请一定注明:奖项优秀学生、专业、班级等关键信息)。拟评同学及小班于19日晚上8:00前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醒班主任审核通过,若因小班原因未完成申报,后果自负。
9月21日: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评选指标:
校级优秀学生学院52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院32人,校级优秀班集体1个,院级优秀班集体2若干,请各小班按核定指标开展评选工作。各班具体指标见附件2.
四、 成绩依据
以上要求的综测成绩及排名以学生管理系统为准,请自行登录查看。排名按比例只舍不收(如全班41人,前25%为10.25,只能取前10名)。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