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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标兵”、“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 2019-09-18 点击次数:


全院各班、各位同学: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90011金沙诚信为本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一)国家奖学金

名额分配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如下:

1.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本学院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2.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说明见附件2)。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每年在本科学生中评选30名,奖励金额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获评者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参评条件为:

1.已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者;

2.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二、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9月19日

申请人填写《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19日下午12:30-13:30将该表纸质档+电子档各1份,以及与该表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7-1007室。

9月19日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9月20日

学院召开国奖答辩会(暂定于20日中午12:30在7-1014室,请申请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四、申请人请于9月19日下午16:00前加入QQ群:90011金沙诚信为本19年国奖答辩,QQ群号:73567747,相关通知及答辩抽签等会在QQ群里通知。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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