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0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 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 办理了2019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严格执行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政策,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下列学生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上限足额办理贷款:
(一)六类特殊群体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 特困供养学生;
4. 孤残学生;
5. 烈士子女;
6.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二)52个未摘帽县、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
三、办理流程
1.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同学将受理回执单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28日16:00-18:00上交学院7-804办公室,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及贷款金额、联系电话。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
办理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同学,本人持贷款回执二维码(打印或者电子均可)直接到学生事务中心(第1教学楼)办理回执。于9月28日16:00-18:00上交学院7-804办公室,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及贷款金额、联系电话。
3.省外其他银行(除国开行)
办理四川省外农信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的,将相关材料(受理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28日16:00-18:00上交学院7-804办公室,并在回执单正面顶部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及贷款金额、联系电话。
4.各小班于9月27日前将附件1按照备注要求填写好发送至邮箱2605455014@qq.com
四、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国家开发银行 |
四川省农信社 |
其他银行 |
备注 |
1 |
9月28日 |
回执信息收集。 |
小班按照 附件1 收集回执验证码(见纸质回执单或回执短信),或受理回执单虚线以上部分。 |
小班收集贷款回执二维码(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 |
将完整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上交学院(请勿裁剪回执单)。 |
回执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文件名注明“银行类别+姓名+学号”。 |
2 |
10月25日 |
1.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2.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 |
老生参考2019-2020学年困难认定结果,如未认定且需贷款资助,可参考2020-2021学年度困难认定结果;新生参考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
|||
3 |
10月28日 |
学生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点击“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查询2020-2021学年贷款进度。 |
登录四川农信APP “申请进度”界面,点击“贷款放款”---“缴纳学费”完成学费缴纳。 |
将学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返回银行。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贷款放款后,通过四川农信APP完成学费缴纳。 |
4 |
12月底 |
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
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
五、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学院严格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权益部凌玥 张宇老师
联系方式:15982257807,028-86290993。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