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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金沙诚信为本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 2020-11-03 点击次数:


全院各小班: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财教[2007]1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定名额及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100元/生·年;助学金评定名额已通过学工系统划拨至各小班。

 

二、申请条件

学院在校在读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现就读学院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勤奋努力;

3、家庭经济困难(经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上一学年度至今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评定办法:根据助学金申请人的情况,按四个指标,依照权重打分,按分高优先的原则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负责打分评定(可用《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1),家庭贫困程度I得分直接参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糊评定的得分。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班主任确实不能亲自参加的,应报告学院党委办公室指派其他老师代为组织。

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0.5);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0.2);

3、政治思想素质P (权重为0.1);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0.1);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0.1) 。

权重比例为:I:S:P:M:F=0.5:0.2:0.1:0.1:0.1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校区、学院宣传国家助学金评审政策并培训工作人员,公布学生向学校、学院反映意见途径。

2、学生本人登陆学工系统填写并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班主任组织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审核材料,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2020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评议组组长、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小班评定相关材料保存一学期。

3、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4、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助学金填报,按限额推荐上报。

5、学生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五、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11月3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线下申报,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理由:学生从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生态度、生活节俭程度、遵守校规校纪五个方面依次申述申报理由,申请理由将作为小班评议组审议基本条件);

2、11月4日-6日小班评定: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召开评定会并在班级内公示评定结果(联系人:权益部凌玥QQ2605455014)

3、11月7日下午18:00前:以小班为单位将《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1)、《2020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档交到学院(7教804),电子档发送至2605455014@qq.com。

4、11月7日:拟评学生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报;

5、11月8日:班主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平台审核提交班级评议结果(各项得分均以百分制录入,系统自动计算权重);

6、11月9日:学院对拟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

7、11月12日:上报学生处审查。

 

六、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定,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2、要完整、正确地理解“申请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如小班上报的受助学生有不符合条件者,相应指标调节到其它小班;

3、各小班要注意助学金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加大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得者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4、各小班要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凡受助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凡获助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5.评议组会议必须由评议组组长(班主任)主持,班主任特殊情况确不能履职的,由学院认定工作组派老师参加并代行职责。

6. 注重“线上与线下”工作相结合,保证信息完整、准确,小班做好所有资料的备份(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签字必须本人确认,不准代签。

附件1: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

附件2:2020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3: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班主任网上审核国家助学金的具体操作方法

90011金沙诚信为本党委办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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