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实践育人成效,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前为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参赛作品,现决定启动2022年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均可参赛。
二、项目类型
项目可以是参赛者所提出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的发明创造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也可以是一项可能实现开发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同时鼓励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因第十三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正式通知还未发布,暂定按照上届大赛通知要求,大赛围绕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设置五大参赛项目类型(大赛通知正式发布后若有新调整将另行通知):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赛道设置
(一)创业计划赛道
1.学生创意组
创意组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正式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②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③若项目涉及核心技术,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至少有1项该核心技术的专利或科研成果署名,并提供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
2.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在大赛正式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②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创业实践赛道
1.学生实践组
参赛项目已进行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若项目涉及核心技术,团队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至少有1项该核心技术的专利或科研成果署名,并提供相应的支撑证明材料。
③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三)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红色筑梦之旅面向在校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要求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以实现社会价值、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扶贫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和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以创办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或企业的计划或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项目须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以创新性、公益性、实践性和可行性等作为本主体赛事作品的主要评价内容。
①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红色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②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②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参赛者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并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参赛团队人数限定在3-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小组成员须协商明确项目申报学院),一般要求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人才。
五、参赛要求
大赛以参赛申报表(附件2)、商业计划书、PPT等项目介绍材料(附件4)的盲评和现场路演等形式组织评审。商业计划书和项目介绍材料一般应包括:计划概述、可行性分析报告、产品介绍、市场分析、公司组织与管理设计、公司经营规划与设计、商业模式、团队介绍、财务分析、资本需求、融资方案和回报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和附件4。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赛程安排
(一)全校动员(9月-10月)
(二)院内初赛(10月-11月中旬)
请于11月10日前将电子档材料发到学院团委双创部邮箱3210340988@qq.com;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电子版(附件 2)、商业计划书电子版(附件 3)和项目简介材料电子版(附件 4),评选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校内预选赛(12月-次年3月)
(四)省赛项目培育(12月下旬-次年8月)
1. 双创训练营(12月下旬-次年1月)
2. 省赛备战营(3月-8月)
3. 省赛特训营(5月-8月)
七、相关要求
1.所有参赛团队须在省赛前通过登录“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钉钉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部门、学院要充分落实参赛工作,按目标任务做好项目报送(期望报备数见附件6),并做好重点团队的挖掘、培育,特别是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院师生扶贫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包装和发掘。
2.参加SYB培训并结业的同学届时需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大创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参赛后方可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应板块加分,否则只记录不记分。
八、奖励办法
1.所有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相关规定加分,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18、19级按旧标准执行,20、21级按新标准执行)。
2.校赛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国赛和省赛主赛道获奖团队参照《90011金沙诚信为本本专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颁发证书和奖金:国赛级(A级)特等奖20000 元/项、一等奖(或金奖)10000 元/项、二等奖(或银奖)5000 元/项、三等奖(或铜奖)2000 元/项;省赛级(B级)一等奖(或金奖)2000 元/项、二等奖(或银奖)1000 元/项、三等奖(或铜奖)500 元/项。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3.在《90011金沙诚信为本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中单列4分,参赛项目数(以2022年6月20日截止系统统计为准)达到学院总人数5%的(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计算),计3分,每增加一个项目计0.2分。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