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办理了2021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回执,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额度调整时限:截止至2021年10月22日。
(三)具体操作说明,可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序号 |
完成时间 |
工作内容 |
国家开发银行 |
其他银行 |
备注 |
1 |
9月26日 |
回执信息收集。 |
由学院收集贷款学生回执信息。 |
直接前往各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收集信息。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 |
2 |
10月8日 |
1.学校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回执录入工作。 |
老生以2020-2021学年困难认定结果为依据,家庭经济发生突发变故的,可参考2021-2022学年度困难认定结果;新生参考2021-2022学年困难认定结果。 |
||
3 |
10月9日 |
学生进行贷款信息确认。 |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点击“贷款申请进度查询”,查询2021-2022学年贷款进度。 |
将学校盖章确认的回执单或其它证明材料返回银行。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务必在贷款放款后,登录四川农信APP“申请进度”界面,点击“贷款放款”---“缴纳学费”完成学费缴纳(见附件3)。 |
4 |
12月底 |
学校财务处结合学费缴纳和贷款到账情况,集中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
相关贷款学生核实在学工系统登记得工商银行卡号是否可用,以免贷款余额发放不成功。 |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权益部谭姗 谢丽苹老师
联系方式:15023806191,028-8629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