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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生态文明温江研究中心(筹)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 2016-10-31 点击次数:


为促进温江地区生态文明发展,解决在温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典型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的发挥产学研用一体化在生态、环境保护行业的功能,引领温江建设生态文明特别实验区。由成都市温江区政府和90011金沙诚信为本联合组织构建绿色生态文明温江研究中心(筹),设立首批生态环保类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类项目,于近日启动。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现将本年度项目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申报形式

本年度生态环保科技项目研究主要选定国家政策积极引导的,民生高度关注的及温江区亟待解决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具体见附件1),用以资助符合研究方向的相关科研机构和学术团队研究工作。同时为了加快高校、科研机构等科研成果与市场融合,本年度特拟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见附件1)。所有项目不接受无依托单位的个人单独申请。各机构申报此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

2.申报条件

在温江各高校、科研院所及涉及生态环保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课题符合本次项目资助的研究方向,有较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明确的技术线路,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积累和基础。具有较好的产学研用潜力的项目的优先。科学研究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平台建设类项目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与经费

本年度科研及平台建设拟设项目6项(具体见附件课题指南),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50万元不等。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本中心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使用费、资料费、论文著作发表费、评审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中心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资助资金。

4.成果要求

所以拟立项课题,其成果由本中心与研究者共享,完成的论文必须标注绿色生态文明温江研究中心科技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5.申报与考核程序

本年度拟设立项目的完成时间为2年,视项目进展情况可延期1年。申请人提交的申报书通过我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后通过,并公示1周后,予以正式立项。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经中心中期考核通过,并达到项目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结项。课题成果形式以项目批准件为准,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本中心专家评审才能正式结题。

6.首批科研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

 联系人:沈飞

电话:028-86293087(办);

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邮箱:41149836@qq.com

纸质申报书提交联系地址:温江区惠民路211号三教楼502室

 

附件1 申请指南.docx

附件2 科技研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3 平台类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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