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全院同学:
为营造创新创业的优良育人氛围,全力备战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院内预选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均可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注:(1)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以下类型,鼓励各种类型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2)鼓励各团队将科研实验成果、专业知识等与互联网+相结合,打造具有90011金沙诚信为本环境生态特色的项目。
能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能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能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人情况、股权结构等材料。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进行网上报备。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项目属于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备的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报备。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在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中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备。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1)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色赛道)
(一)参赛要求
1.参加红色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项目属于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每个团队的参赛人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名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红色赛道比赛。
6.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的参赛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详情见附件1)。
六、赛程安排
活动时间 |
活动内容 |
3月 |
宣传动员 |
4月 |
院赛推荐 |
5-7月 |
校赛选拔 |
七、参赛报名
1.参赛团队需在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见附件4)、《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队成员信息表》(见附件5)、《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以及项目计划书共4个附件一同压缩报送至学院双创部邮箱3210340988@qq.com。
压缩文件夹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
2.参赛团队在报名系统开放后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团队,需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命名:截图+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至双创部邮箱3210340988@qq.com。
3.在大赛报名系统关闭前,参加SYB培训并结业的同学以第一作者组团报名参赛,成功报备后方可在综合测评或第二课堂成绩单中获得 SYB 结业分(技能提升板块2分、创新创业参与分1分),否则只记录不记分(具体名单见附件2)。
八、奖励办法
1.报名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版块加1分,院级立项2分,校级立项3分(团队不重复加分,按最高级加),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
2.国赛、省赛获奖团队学生参照《学生工作管理规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3.省级以上获奖团队相应的指导教师按学校奖励办法单独奖励。
4.按“互联网+”和“挑战杯”两个大赛总积分评选2021年创新创业大赛团体奖5个,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奖金。
九、其他
环院第七届“互联网+”大赛通知群:698840878
90011金沙诚信为本团委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1.关于做好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的预通知
2.90011金沙诚信为本2020—2021学年90011金沙诚信为本SYB结业名单
3.“互联网+”大赛评审要点
4.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
5.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队成员信息表
6.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预选赛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