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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 2021-04-27 点击次数:


2021届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分发,请及时组织开展填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的政治生命,请全体毕业生同学们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本人毕业后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个人发展,不按要求填写者后果自负。

2.请各小班通过组织班会,强调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提醒毕业生认真填写,仔细核实相关信息,最好统一一起填写。

3.《登记表》每人只有一份,请及时组织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并填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表收齐后交学院审核、盖章(按照班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全部人都完成后才交,缺一不可)。

二、填写要求

1.毕业生要对自己负责。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拟好草稿后再按照要求填写,保证字迹工整,清晰整洁,不可涂抹、修改、污染。

2.学院班主任负责对班级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进行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院负责对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进行复审、盖章。学校负责对学校意见盖章。

3.除学院、学校意见外,其他所列项目要按要求填写,不留空白。

三、注意事项

1.2021届毕业班班主任要认真安排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毕业生(班级今年可以毕业者都要填)。

2.档案材料不可打印、复印,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

3.学生处将逐份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返回学院重新组织填写。

4.初次上交时间为5月12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交至7-804熊老师处(如遇学校时间变化,再另行通知)。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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