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引领全校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国之大者”,担当使命任务,以青春建功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90011金沙诚信为本团委特制定202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喜迎二十大,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
1.“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有我”——爱国爱党青春行动
2.“服务乡村振兴,强国有我”——兴农报国青春行动
3.“建设美丽中国,先锋有我”——生态保护青春行动
4.“爱心公益筑梦,奉献有我”——志愿服务青春行动
5.“科创实践报国,奋斗有我”——科创强国青春行动
6.其他实践活动
注:鼓励同学们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进行社会实践,此为重点项目重要参评指标。活动内容详情可见《活动内容具体介绍》(附件1)
重点围绕学校定点帮扶雷波县的需求,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组建专项实践分队,前往服务地开展实践活动。(具体实施见附件13)
鼓励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等实践专项。一方面各学院积极推进与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基层组织和团属青年校外活动场所结对共建,组织团支部、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另一方面宣传好“逐梦计划”“各地返家乡实践”,组织青年广泛参与返家乡实践,促进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认知国家治理体系,强化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开展哲社类课题研究。坚持走进实践深处,从中国实践中来,到中国实践中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深度、有思考的社会调查报告。通过实践课题,促进学生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理解和把握,培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将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时代主题、凸显专业特色的选题。
个人及团队须在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实践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做好个人防护,贯彻安全第一原则。
1.团队人数:6—15人,普通团队实践时长不少于7天,校级、院级重点团队实践时长不少于10天。
2.组队原则:实践地在省内,成都范围内优先;如离开四川开展社会实践,建议以实践所在地生源学生组成团队;建议团队成员(含指导老师)接种新冠疫苗;应有稳定的实践基地或基础较好的项目;鼓励根据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跨专业、跨学院、跨高校组队,申报项目队长必须为90011金沙诚信为本,原则上每人参加1个团队。每个团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加强团队实践前中后的培训和指导。
3.校级重点团队:学院将结合学科优势和时政热点,根据提供的实践专项整合各小分队资源,择优推荐0-2个重点项目参与校级重点项目遴选。重点团队应涵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配备专业老师全程指导,有固定实践基地,实现跨专业或跨学院组队,并择优推荐项目入选社会实践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团队。
4.院级重点团队:团队进行重点团队申报,学院进行审核,团队需结合主题,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根据实践专项内容,整合组建,在资金扶持、专业指导、基地选择、宣传报道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5.学生自由组队。个人结合主题,可跨班级跨专业跨学院自行招募或联系队员组建团队,鼓励邀请研究生加入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和实践参与。鼓励学院或个人结合主题,主动联系其他高校共同组建实践团队。
6.跨院组建团队。本次社会实践团队请在队长所在学院立项,上交资料的时间和标准以及评优评奖都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且都交于队长所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将材料交到原学院,后期二课赋分表与上交材料涉及学院班级等有关信息均填写未转专业时的信息。
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积极参与返家乡实践、到社区报道实践以及其他社会实践,实践时长不少于7天。暑期就业实习、大学生艺术团暑期训练、参与学院暑假实验、参与大学生传媒中心和“微观川农”等新媒体相关工作等均可作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转专业的同学将材料交到原学院,学院班级等有关信息均填写未转专业时的信息。
1.重点项目资助。学院择优推荐0-2支优秀团队至校上,校团委最终将遴选不超过 30 个校级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并根据实践效果给予不超过 2000 元的后补助支持,并优先推荐社会实践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团队。
2.课题项目资助。学院择优推荐0-1个优秀课题项目至校上,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遴选重点社会实践课题,给予 1000-3000 元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学生自筹。其余经费可由同学通过赞助、公益组织合作、学院支持等多种方式筹集。
(一)前期材料
时间、地点 |
具体内容 |
2022年6月6日 |
开展2022年暑期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
2022年6月8日12:00之前,发送到团委实践部邮2178933020@qq.com |
雷波专项申报团队:《2022暑假雷波专项团队申请表》(附件10)电子档、《暑假雷波专项申报汇总表(团队)》(附件11)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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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材料提交 2022年6月15日中午12:30-13:30 (所有团队组队完成后完成“中青校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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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团队:《社会实践普通团队立项表》(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暑假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档+电子档、《暑假社会实践组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 二、申重团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5)纸质档+电子档、《暑假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档+电子档、《暑假社会实践组队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 三、个人实践:由支书填写《2022年暑假社会实践XX班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2)电子档和收集《安全承诺书》(附件7)纸质档 四、实践课题:《2022年社会实践课题研究申报表》(附件9)纸质档+电子档 |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6月17日 左右) |
重点团队申报答辩 |
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6月20日 左右) |
召开立项团队专题培训会,包括宣传报道培训、队长技能培训、社会实践事项培训。并收取《团队安全承诺书》(附件7)和分发《介绍信》与《90011金沙诚信为本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协议书》 |
2022年7-8月 |
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
注:1.附件命名格式:附件X+团队名称2.压缩包命名格式:团队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 3.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将沿袭去年模式采取严格审核,上述提交材料若有一项不满足者,暑期社会实践不予通过。
(二)后期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团队实践 |
1.总结材料1份。图片5-10张 2.媒体报道材料(截图并附上网页链接,以word格式上报)。 3.其他能反映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的材料 注:调研类团队必须提交调研报告。 团队中每位成员需提交《2022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4)并附实践个人心得1500字及实践活动照片5张。(后期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
个人实践 |
《2022年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4)并附实践个人心得1500字及实践活动照片5张,实践视频2个(后期具体材料另行通知) |
要求实践登记表上实践单位必须用鲜章(红色印章),做实验的由导师签字。登记表附照片要求必须有本人出镜的正在实践中能准确反映实践内容的照片。
1.学院将加强对实践总结的考核,各团队策划实施效果、宣传效果(新闻稿基数和质量、微视频等)、实践地的长期合作(各团队需与实践地签订基地协议)、团队实践表扬信、团队其他比赛参与(“互联网+”、“筑梦之旅”等)、等均计入团队加分项。若实践总结质量不符合要求,将酌情减少二课加分。
2.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应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力度,根据自身情况在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成果总结等阶段主动对外宣传,并根据开展情况,按时按要求向学院报送微感悟、图文故事、团队动态、实践风采等宣传素材和相关信息。不断扩大90011金沙诚信为本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三下乡官网(http://sxx.youth.cn/)、中国青年网(http://edu.youth.cn/)四川共青团网(www.scgqt.org.cn)等注重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社会反响、典型事迹等材料收集。具体投稿平台请参考《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新闻投稿推荐平台》(附件8)。
3.团队新闻:各团队需发表至少2篇内宣新闻稿,普通团队需发表至少1篇外宣新闻稿;申报重点项目团队需发表至少2篇外宣新闻稿(校重点至少发表2篇A类外宣新闻稿)。(基础材料收取后期通知)
4.每位同学参加社会实践形式不限,完成社会实践学院相关考核要求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得分(社会实践板块)记录相应分值。
注:上述要求若有一项不满足者,暑期社会实践不予通过。完成社会实践学院相关考核要求的同学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得分(社会实践板块)记录对应分值。
七、总结表彰
学院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与其他学院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活动。学校与学院将评选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社会实践十佳团队、优秀品牌项目、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优秀通讯员、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视频、社会实践优秀图文等奖项进行评选表彰。(具体评选细随后下发)
1.每位同学可参加多项实践,但只认定1项社会实践并赋予二课分,且仅可参与一次评优。
2.团队电子档材料请以团队为单位打包,一同发送至90011金沙诚信为本实践部邮箱:2178933020@qq.com
3.若有疑问,请加入90011金沙诚信为本社会实践咨询QQ群:820283583。
4.以上时间或安排若有变化,以院网上最新通知为准。
5.申报和开展实践活动所需材料,请同学们自行在90011金沙诚信为本院网通知公告下载,具体参见以下附件。
90011金沙诚信为本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