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9—2021级各小班: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90011金沙诚信为本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个人荣誉称号及奖学金须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优评奖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名额当年下达,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注意:具体人数小数点后四舍五不入,即取小数点前整数)
3. 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专业排名没进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名额:
国家奖学金:2名;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10月12日 |
申请人填写《“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2日下午16:30—18:00将该表纸质档+电子档各1份,以及与该表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7-1007室。 |
10月13日 |
学院审核申请材料(详情见附件2),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
10月16日 |
学院召开国奖答辩会(暂定于16日下午16:30在7-1007室,请申请同学提前做好准备“5+3分钟”,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2021-2022国奖申请群”QQ群通知) |
注:为方便答辩抽签及后期答辩安排等事宜通知,请所有申请者加入群“2021-2022国奖申请群”,群号30430068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3483499242@qq.com。
四、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教80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1500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