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生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了学院领导、学生会主席团、班长代表、团支书代表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
二、评选条件
1. 评选对象:学生会工作者
2. 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本届学生会先进工作者不超过5名并推荐到校学生会。
3.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 30% ,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
(3) 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
(4) 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
(5) 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百分之百,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
三、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90011金沙诚信为本2022-2023年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申请汇总表》(附件1),并于3月27日(周一)12:00前将附件1电子档以“部门+姓名”的命名方式打包发送到邮箱:1986642063@qq.com。
四、相关注意事项
申请:学生自愿申请
评选方式:学生自述
评选地点:七教10-07
共青团90011金沙诚信为本委员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