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导师助学金收发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发放对象为:
(1)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且档案已在学校),即有资格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
(2)除公共管理专业外的非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双非生”)。
具体名单已上传至学院QQ群。
2、统筹发放的金额为文件规定最低标准,具体为:硕士,1200元/学期;博士,2400元/学期。
3、对于超学制研究生,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发放或不发放,学校不作强制要求。
4、若导师拒绝对此次名单中的某一或某些研究生发放导师助学金,请务必在备注栏写明理由。
5、各导师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在电子表格里填写拟出资帐号(填完整8位数)、账号负责人和备注等信息并返回至刘伍梅处,待学院汇总后打印纸质版,再请账号负责人签字,此作为财务凭单。
90011金沙诚信为本
2018年3月16日